新北市17歲少女小愛(化名)為愛獻身,事後下體卻血流不止,嚇得打電話向父親求救,沒想到反而害張姓男友差點被告上法院,趕忙向檢警解釋自己沒有打算提告,也沒有受到脅迫,同時具狀撤告,最後檢方總算予以不起訴處分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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