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棉是女性每個月的必備用品,消基會抽查市售25件衛生棉,發現4件樣品標示不符《商品標示法》第9條規定,未標示使用與保存方法;其中2件也未標示注意事項,依照商品標示法可通知業者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,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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