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吳姓男子向邱姓女房客催討積欠房租,但邱女屢催不繳且電話也不接,去年9月某日深夜到邱女門外按電鈴、敲門,邱女竟以擾人清夢為由對吳提起強制罪嫌;吳則駁斥是邱女硬以押金扣抵房租違反租約規定,邱女還聲稱要續住2個月,桃檢認為吳按鈴、敲門雖造成邱女作息不便,但未達到強暴程度,證據不足,23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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